他來的時候,並冇有甚麼不對勁,並且還了我一萬塊錢,是我之前借他的,他之前和我說過,本身和一個朋友在外埠做了個工程,賺了十多萬,1月10號阿誰朋友會來給他送工程款,我覺得他工程款收到了,就冇有多問。
兩秒鐘以後,電話掛斷了,從這今後,馬漢慶完整離開了武漢警方的視野。
當天早晨我在狗肉館請張軍用飯,張軍到的時候已經快十點了,他還帶來一個叫瑩瑩的戀人。
但接下來馬漢慶又提到一個細節,他說當天早晨分錢的時候,張軍思疑三毛私吞錢了,應當是90萬,三毛一口咬定隻要這麼多,張軍也冇再對峙,這件事就這麼疇昔了。
不過張軍固然在錢的題目上杜口不談,但對於此案的其他細節,能夠說是知無不言,特彆是對馬漢慶非常不滿,他感覺就是因為馬漢慶冇有把車燒掉,才導致事情敗露,統統都是馬漢慶的錯。
成果一向比及1月13號早晨,三毛拒捕他殺,鬨出了很大動靜,張軍當晚就傳聞了,他從家裡拿了八千多塊錢,當晚去了漢口的一個出租房過了一夜。
不過八年以後,馬漢慶就逮,他對此事的說法,和張軍完整分歧,按照馬漢慶的交代,當天下午他給張軍打傳呼,並冇有讓張軍跑,而是讓張軍去三毛家裡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