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喝酒是要費錢的,周剛好歹還上了幾個月班,但薑振桐才調了幾天,手裡分逼冇有,以是每次兩人出去,根基上都是周剛宴客。
過了冇幾天,柳寶華又帶過來兩個發小,一個叫張玉雪,另一個叫劉真強,相互先容熟諳了以後,五小我很快就混到了一起。
因為觸及到槍案,海城警方的排查力度非常大,周剛和薑振桐決定先出去避避風頭,隨後便分開了海城。
兩人在這小老闆回家的路上,用刀把他逼住了,從他身上翻出來一千一百多塊錢,薑振桐給了周剛400,剩下的本身拿走了。
周剛在一份供詞裡如許說道:“當時候我本來想攢點錢去學美髮,然後開個剃頭店,薑振桐來找我的時候,我躊躇了好久,但終究冇經得住引誘,就承諾了,現在想想,如果當初不是熟諳了他,能夠前麵的事都不會產生。”
就在兩人第一次作案不久以後,又有新人插手了,最早插手的,是一個叫柳寶華的,他是薑振桐的獄友,兩人在少管所的時候,乾係就不錯。
成果此次薑振桐翻車了,這三個門生扭頭就去報警了,最後法院以擄掠罪,判了他5年。
兩人都有著差未幾的經曆,是以挺聊的來,冇事的時候就一起出去玩,偶爾還喝個酒。
這個小團夥剛建立的時候,並冇有明白的老邁,大師春秋都差未幾,因為脾氣本性不異,就總在一起玩,也不分你我凹凸。
想要讓彆人正視本身,那就得讓彆人服你,想要讓彆人服你,那就必須得找機遇立威,這個機遇很快就來了。
柳寶華也是海城人,他比薑振桐晚出來幾天,剛出來就過來找他玩,同時也和周剛熟諳了,。
薑振桐實在早就瞄好了一個小老闆,見現在周剛同意了,那就頓時開端行動。
張玉雪在一段供詞裡如許說道:“第一次跟周剛他們出去,我本來覺得就是搶點錢,底子冇想過周剛會殺人,周剛太狠了,我跑去湖北,就是不想再參與他們的事了,但厥後周剛過來找我,我如果不去的話,我怕他把我殺了。”
有了槍以後,就得開端乾活了,1996年3月21號早晨,周剛和薑振桐來到了海都會南關街的永盛副食品批發店。
這麼看來,周剛立威的目標達到了,但他卻感覺遠遠不敷,既然已經殺人了,那就乾脆乾點大事,不過想乾大事,光靠冷兵器可不可,必必要有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