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這名差人放工從這裡走過的時候,張小林幾步追上去,對著他的後腦就是一槍,當場把人打死。
常國義家離單位非常近,是以他每天中午都會回家用飯,張小林他們跟蹤了一段時候,就摸清了這個規律。
成果不測呈現了,這天中午,屋裡的老太太剛好離門很近,聽到拍門聲後,順手就把門翻開了。
但這小半年兩人也冇閒著,他們對搞槍這件事一向念念不忘,前後物色了幾小我,最後把目標放在了一個叫常國義的人身上。
常國義是吉林市龍潭區查察院的書記員,當年42歲,他身上有一把五四手槍。
這小子運氣也不好,案發當天他冇有去上班,去他哥哥家了,單位同事冇人能給他作證。
這個過程我不曉得如何用筆墨去描述,當我翻看那些現場照片時,那些遍及停屍間的碎肉,扔了滿地的內臟,以及支離破裂的骨架,都見證了兩人當時的猖獗。
上麵這個案子,已經不能用喪芥蒂狂來描述了,我每天打仗分歧的刑事案件,但他們做的這件事,是任何一個案犯都冇有嘗試過的事。
可當兩人把他腰間的槍套拿下來翻開一看,一下就傻眼了,這隻是一個空槍套,內裡並冇有槍,兩人冇體例,隻能絕望的逃離現場。
有人撿到了這把槍以後,交到了派出所,但這一下卻把彆的兩小我坑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