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想跟你們說一件事情:有一輛汽車停靠在法院的門口,汽車裡裝有炸彈,過會兒就會爆炸。如果你們還在乎公眾安然的話,從速告訴他們分散吧!”
非常鐘過後,額爾斯特電視台的電話再次響起。
1998年8月15日,這一天或許是奧馬市民們永久不會健忘的一天:那天的氣候一如既往的陰沉,英國產業反動最大的副感化――霧霾氣候一向是英國的特性。人們的情感也多多極少的有些陰暗,總感受這個安好的都會會產生一些甚麼?
這個事情觸及到公家安然,這名接電話的事情職員不敢懶惰,直接向帶領反應了這個環境,帶領也不敢粗心,第一時候報了警。警方接到報警後,第一時候安排警察前去了奧馬市法院,確認門口停著一輛可疑的車輛。按照本地的規定,社會車輛是不能停靠在法院的門口的,不然會重罰,警方原籌辦通過車商標碼聯絡到車主,但俄然發明:車商標碼是假的,查無此人!這就讓警方有來由信賴,停靠在法院門口的車輛有很大能夠會爆炸。因而警方立馬構造力量,極力的分散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