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驚唐_第0103章 不作死就不會死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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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贖的意義是:被判應受笞杖徒之刑的,能夠交納財物贖罪。其贖法是笞十,贖銅一斤,杖一百,則贖銅十斤。自此已上,遞加十斤,至徒三年,則贖銅六十斤。

公孫小郎君的無影腳擺佈開弓,呯呯呯!差點把盧兆義踢飛出大堂。等李四維反應過來讓衙役上去把公孫小郎君拉開時,盧光義已經被踢成了豬頭,臉上青一塊紫一塊。口鼻當中滿是血,門牙都被踢斷了一顆,躺在地上直抽抽。

李俠子再次向堂上拱拱手,然後轉向盧兆義。朗聲問道:“盧兆義,你是何日來到成都的?”

現在到了堂上,那就等因而到了人家的地盤了,弄不好一上堂,就來幾十大板,把你弄個半死,這是非常有能夠的。

這時輪到李俠子上場了,隻見他徐步上前,抱圓一揖說道:“李使君,盧兆義一上堂,未經主審官詢問,就私行號令公堂,這本就有錯在先。

“你個屁!你說某目冇法紀,某看你才真的是目冇法紀!這益州府公堂。是李刺史主審,李刺史還冇說話,你越俎代庖瞎喊甚麼?你將李刺史置於何地?你本身一屁股的屎冇擦潔淨,跑到這公堂上充甚麼鳥樣?有你如許的人在,這案子還能公斷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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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十斤銅就相稱於杖一百,這對公孫靖宇的懲罰實在不算輕了。

李四維見公孫靖宇主動認罰,天然是順坡下驢,罰他了十斤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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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孫靖宇!”李四維一拍驚堂木大喝道,“你擾亂公堂,膽小妄為,你可知罪?”

可惜,已經不再年青,轉頭想想,本身彷彿向來冇豐年青過,少年時,本應當唱著年青的歌的時候,我故作老成,故作滄桑。等閱儘滄桑,轉頭再聽這些年青的歌時,倒是一張滄桑的麵孔。

火井的事,是廖仲南心中最大的傷疤,在這益州公堂上被公孫靖宇當眾揭出來。氣得他神采紫,青筋凸露,差點吐血:“你………你……”

以公孫靖宇在堂上所犯的錯誤,不過是交點錢罷了,這是大唐法律付與貴族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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