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郎君放心,某必然不負所托。”
“彆的,你歸去跟崔明府說說,讓他最好派人去找趙家打仗一下,探一探趙家的反應。”
籌辦要打官司了,李昂明天抄的剛好就是《唐律疏議》,成管的話,不由讓李昂想起方纔抄過的《唐律疏議》第三百五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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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的是臨陣磨刀,不快也光。這甚麼李瞎子號稱甚麼劍南第一訟師,想必不好對於,這《唐律疏議》第三百五十六條,能不能操縱一下呢?
諸為人作辭牒,加增其狀,不如所告者,笞五十;若加增罪重,減誣告一等。即受雇誣告人罪者,與自誣告同,贓重者坐贓論加二等,雇者從教令法。若告得實,坐贓論;雇者不坐。
方同興可貴向人如此拜謝。他劈麵跪坐著的是一個四十歲擺佈的中年男人,身著羽士服,麵龐清臒,手拿一把摺扇。此人恰是有劍南第一訟師之稱的李俠子,因其做訟師前曾修過道,並經常扮成瞎子給人算命,是以人們暗裡又稱他李瞎子。
對於趙家,崔寅大抵也不敢做得過分,常言道:吃人嘴短,拿人手軟。崔寅畢竟是拿過趙家的賄賂的。
方同興把李昂與公孫靖宇的乾係,以及李昂請崔寅吃酒,也成心介入火井鹽業的事情細說了一遍。
“李先生有所不知,此次恐怕不但是趙仁貴與崔寅勾搭,前麵…….一言難儘啊!李先生請聽某慢慢道來。”
“方郎君稍安勿躁,且聽某細細道來。崔寅與趙家以及李昂,明顯是官商勾搭,栽贓嫁禍,中飽私囊,若光是崔寅還好說,現在又扯上了公孫侍郎家,事情就難辦了。公孫謹那但是李林甫李相國親手安插在吏部的,一旦事情牽涉到公孫謹,李相國必然會袒護此事,事情到了阿誰境地,可就不是輸了官司這麼簡樸了,恐怕方郎君連性命都難保。”
要不是此次方家出了大代價,並且之前本身把話說得太滿,他真不想持續打這場官司。
方同興卻仍不放心,方家在火井統統的鹽井還封著呢,這但是方家的命根子,一但冇有了鹽業這一塊支出,方家也就倒下了。
李俠子暗自讚成,接著道:“不,冇有梭巡禦史廖仲南,這場官司定然贏不了,不過這一步棋用得不好,最後也會滿盤皆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