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震又聽不懂了,他甚麼時候侵犯過G國呀?蘭尼都死了,你們還來追殺我乾嗎?一口氣動用了那麼多偷襲手……等等,這個庫爾總統是不是跟我一夥的,專門送他們來給我練偷襲?
“你對你的故國還真是愚忠。”葛震搖點頭,歎了口氣說道:“你讓我想起了鬃狗,但你跟鬃狗比不了。他在為他的故國儘力,拿起槍英勇戰役,明白本身要爭奪甚麼,曉得本身應當做甚麼,為了國度的束縛,為了統統人的自在戰役……”
動亂中上層都在為己,甲士的光榮已經不值一提。
叛變,他插手了,並且插手了狙殺前總統的任務,隻是任務冇有勝利。
走到35具屍身的中間,詭狙坐在那邊一動不動,在屍臭味中坐了一天又一天。
對於詭狙所說的話,葛震哭笑不得,他也是受害者好不好?老子一小我侵犯一個國度?我如果有那麼大的能,在就上天日龍去了,還在這地上混甚麼?
“甚麼?蘭尼叛國已被誅殺?”隻聽到前半句的葛震瞪圓眼睛:“有病吧?蘭尼都被殺了你們還殺我乾嗎?現在誰在朝?”
味道……不曉得如何樣,歸正他的嘴裡早就落空味覺。
“實在吧,我瘋起來連我本身都驚駭……”葛震收回幽幽的聲音:“中間,向您致敬!”
詭狙呆呆的看著麵前的仇敵走進叢林深處,他有的是機遇拿起偷襲步槍,可終究冇有拿起。
“誰在朝了?蘭尼?”葛震問道。
偷襲手,要耐得住孤單,受得了孤傲,能以意誌力接受外界對身材形成的統統不適應。
詭狙不說話,隻是用吃人的仇恨目光盯著他,如果眼神能殺人,他怕是已經被殺了好幾遍。
趴在那邊的葛震白日要接受驕陽下高達六七十度的地表溫度,早晨要經曆高處不竭吹來的風。
“你走吧,我不殺你。”葛震扛著槍朝前走去:“你的虔誠我懂,我但願你能真的去虔誠於你的故國以及故國統統的群眾……對了,亂世出豪傑,我去殺庫爾,你掌控機遇吧。”
詭狙連冒死的單挑的資格都冇有,他真不曉得麵前的這個男人到底是何方崇高。
對於這個傢夥,葛震連殺都不想殺,因為這就是個不幸蟲,他連虔誠的底子都冇有搞清楚。
第七天,廣場人群堆積,一場昌大的典禮開端停止。
第六天,他隔半小時就做一個行動:用舌尖觸碰滾燙的水泥板,每次都被燙的一個激靈,直到舌尖也燙出水泡,然後被他咬破,把水泡裡的水吞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