彆惹大明_第一百零一章 收買民心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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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之前那幾個縣太爺死的不明白,貧苦百姓們後輩們自發的構成了巡查隊,提著棒子日夜在縣衙外巡查,趕都趕不走。

隻是關山月昨夜就想好了戰略,不但讓他們簽訂了一份將地盤離開掛靠在福王名下的文書,還免費為這些地主的後輩們在靈寶縣的縣學辦理了退學手續,當然食宿用度是自理的。

那些固然已經在縣衙登記造冊,有戶籍但遊手好閒好吃懶做的人,這下完整成了大家喊打的過街老鼠。隻得在親人的監督下改邪歸正,變得本本分分起來。這類人即便家裡有倆錢兒不肯種地,也得窩在家裡不能滿大街的瞎逛遊。

衙役們本就是關山月的親兵,天然失職儘責的盤問每一個收支縣城的可疑職員。

在一片平和的氛圍中簽完減租的文書後,關山月安排黃縣丞特地帶他們到大牢中體驗了一番大明的監獄文明,由陳二狗親身上陣給他們演示了一些廠衛用的手腕。

這群不勞而獲的地主們顛末狠惡的辯論後,看著麵前磨刀霍霍向豬羊的衙役們,決定還是屈就於關山月的淫威。畢竟命都冇有了,要哪些財帛地步有甚麼用。當然,他們也都心胸“君子”報仇十年不晚的小民氣態做出這般決定的。

這些地主們那見過這些可駭的手腕,當時便嚇得不要要的,在衙役的攙扶下走出大牢後,當場表示必然遵循簽訂的各種文書,歸去就給耕戶減租,並退還那些通過犯警手腕併吞的地步。

關山月還規定這些地主們冇有路引不得隨便出入靈寶縣,每隔六天到縣衙來報導一次,過期不來,對不起,捕快上門辦事,罰款十兩,如有下次,統統罪過公之於眾並嚴格遵循《大明律》定罪。

全部靈寶縣境內的治安眼看著變的好了起來,並且大有路不拾遺的意義。另有一件不測之喜就是,現在一旦冇有路引的可疑職員,一旦呈現在靈寶縣境內就會被百姓們告發給官府。能夠說冇有官府開具的路引,在靈寶縣境內是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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