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身女生日記_第三章 變成萌妹後就應該先讓朋友爽爽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

“應當不會有第三次吧~~”

“彆如許咒我麼,起碼我也是你男朋友啊……”

林嵐編了一個本身都不信的瞎話,歸正據她所體味到的環境,本身這個哥哥的人際來往窄到了一個逼急極限的麵,獨一能夠稱得上朋友的隻要從小學玩到大的青梅竹馬――還是個男的……

風馳雷霆做完這統統的林嵐一個回身背靠在衣櫥門上,裝出一副若無其事的模樣。

【不對,我為甚麼要逃竄,歸正劉元廷又認不出這是我。冇有錯,我隻要忍住,忍住,穩住馬腳便能夠了……】

隻見他微微翻開房門探出頭,然後長吸了一口氣,繃緊了雙腿的肌肉,接著三步並作兩步,兩步並做一步,像是一頭健旺的獅子竄了出去。

“呼!”這是林檎長歎了一口氣的聲音。

劉元廷有著帥氣陽光的麵龐,優良的學習成績,超卓的辯才,傲人的家庭,以及一張能說會道會哄女孩子高興的嘴,這一符合起來就是三個字――高富帥,還是學霸中的高富帥,高富帥中的學霸。

“你每次都用花言巧語來騙我,哪次是真的?”劉元廷身邊的女孩口風正在不知不覺的變軟下來。

幾近是在林嵐做完這統統後的刹時,房間門同時被翻開了:“你哥呢?”

在這裡待著應當是最安然的,歸反比家裡的安然係數要高,也不會遇見熟人。何況,人際來往敗者的他那裡有那麼多的熟人去遇見。

“那另一個題目。”說到另一個題目林嵐的臉頃刻變得彤紅,“方纔……方纔……你是如何了?”

“此次是真的!我劉或人對天發誓!”劉元廷高舉起右手,暴露一副堅毅不平的麵龐。

如果現在另有地痞罪這個說法的話,林檎倒還真算得上是罪犯了……不過,前提是地痞罪中定義了同性對同性的騷擾也能夠入罪的話。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