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雨薇收到如許一條答覆。
這內裡是甚麼啟事,如果她弄不懂,估計不消多久,她怕是就要撿承擔走人了。
李雨薇便敲字回道,“能夠!”
對方又打字道。
固然職業不職業這類東西,她倒不是很在乎,畢竟她現在也還冇到畢業,臨時還啃著本身爸媽的老,還不消考慮本身將來的生存。但是,如果她能夠通過寫小說來贏利,也算是一種分外的才氣。
不過還是耐著性子往下一章看去,因為第一章一開端就交代了女主有病,並且大夫說已經剩下不到半年的時候了,以是女主但願能跟男主好好談談,比如說一起過個結婚記念日甚麼的,但是男主必定分歧意啊,還感覺,女主這說不定又是想到了甚麼詭計狡計,第二章講了女主碰到男主跟曾經她的情敵在電梯裡搞三搞4、卿卿我我,然後女主一個憤恚之下,就說出了要把那位情敵三年前的醜聞說出去的打動的話,成果男主對女主更加不耐煩,乃至於怒了,男主給女主丟下來了這麼一句話,‘你就算是脫光站在我麵前,我也不會多看你一眼。’。這一刻,女主心碎。
這麼想的話,之前的邏輯,彷彿又通了,敢情之前的下藥,說的不是在當下的酒杯裡下藥,而是舊事重提。
但應當說,每本書都有每本書的優缺點吧。
“嗯。”
美滋滋地想完,她便持續去碼字去了。
“雨薇姐。”
“啊,哦!”
不過這也太隱晦了吧,幸虧她腦筋轉的快。
對方持續打字道。
五分鐘後……
接下來……
然後,第一個題目就這麼處理了?對!就這麼處理了。
這就是女頻總編的事情嗎?
隻能說女頻的故事情節,她公然看不懂啊。
看到這裡,就開端有點意義了,這女主,大抵也壞不到那裡去,以李雨薇的視角,畢竟能為男主貼身處地地著想,但是從男主的角度,李雨薇卻曉得,男主必定是不會這麼想的,男主必定會以為,這女人,又拿仳離來講事了?是想要錢了,還是甚麼?不過不管你要多少錢,我都能滿足你,我一天都不想多看你。
這是彆的一名女作者,給她發過來一個三萬字的註釋,這天然是遵循李雨薇(原主)的要求點竄後的,故事大抵報告的是一個很老套的,女人被男人一向冷措置的故事,兩人固然名義上是伉儷,但是丈夫卻不拿正眼看本身的老婆,第一章下來,滿是套路,男主是一個發誓就算死,也不會碰女主一根手指頭的男人,對女主滿身每一處都充滿了討厭,隻能說這第一章的感受,給李雨薇的印象便是,這女配角怕不是那種通過詭計狡計然後纔跟男主結婚的吧。並且,男主的確心有所屬,喜好搞彆人,也不搞女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