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竹馬是個胖子[第1頁/共3頁]
如同被鎖在房間內裡學習的我,看著在土黃的街道上徘徊而過的小胖,戀慕一點點,妒忌一點點,委曲成為了正無窮。
土黃土黃的一條街下去,路人便是一腳踩在某某上麵,也會渾然不覺。
全部青木街上春秋相仿的小孩,實在隻要我、於沁黎和小胖。
老爸:“。。。。。。”
拋棄橡皮,我悲催得發明,本技藝癢,想揍他。
我熟諳好朋友唐銘心,就是因為在她家的門口摘桑葉。(告白:唐銘心,詳見《韓梅梅和李雷的含混》)
我在日曆本上寫了無數個“正”,每一筆每一畫都意味著冇有零食冇有遊戲機、冇有電視機、冇有小胖的日子。
那兒不但是一些奧秘人的家,更是聞風而動的小偷、悍賊的神馳之地。
我蜷曲在樓上書房的小藤桌字前麵,拿著筆,寫了一本又一本的功課。那無數個“正”字的日子裡,我彷彿補完了疇前統統的功課。
五年級的時候,小胖就不來我家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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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爾,他捨不得我抽屜裡一大堆的零食,也會跟探監似得來看看我。
再厥後,小胖是戀上了我的零食櫃。因為我孃舅是零食出產商的原因,家裡總有吃不完的渣滓食品。多多極少的吃食和雜糧,我跟寺人似得嚐了有冇有毒以後,都會毫無儲存得甩手扔給小胖。
小胖之以是和我玩,一開端也是因為他媽媽的洗衣店忙,冇人照顧他,他被決然決然得丟棄在了我家裡。
“冇出息。”
但是,究竟證明:小孩子的行動是不分時候、空間、可行與不成行的。
我聽了,一聲冇吭。
厥後上了小學,小胖矜持身份,不肯和我這類“喪芥蒂狂”女一起跳橡皮筋了。幸虧,小胖是個重豪情的孩子。看在故交的份上,每天放完學,都會屁顛屁顛得跑到我家裡,做上一會兒功課,吃上一會兒零食。
固然,那啥,我們是吐不到對方的。
我拿出橡皮,用力擦掉本身寫得阿誰鳳凰的鳳。
我絕望得發明,我再也看不到我敬愛的小胖了。
疇前,天上太陽不辣的時候,我都會端了個凳子出來跳皮筋。這個跳皮筋的形式很牢固:小胖和凳子站兩端,我一人跳上一下午。
家裡開洗衣店的小胖是個男生,肥嘟嘟的一身膘,皮膚光滑柔滑得彷彿不放油都能在鍋上煎個半小時,任誰見了都要捏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