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曾經嫁過我_第31章 大朝會上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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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到大朝會的最後,歐陽纔再一次打起精力,隻因為戚雲恒終究提起了孫妃被廢一事,並當衆宣佈:戚雨浠實為皇女,並非皇子。

不管皇夫還是皇後,說到底,都是想都不消想的後宮係。後宮但是不得乾政的,他這個皇夫又有何來由與朝臣們勾勾搭搭?

一來,戚雲恒的措置合情公道,以下犯上本就是宦海之大忌,皇室之忌諱,戚雲恒又冇喊打喊殺,要彆性命,不過就是將他毫髮無損地棄之不消,實在是想討情都冇有討情的餘地。二來,此人的所作所為擺瞭然就是想要借踩踏皇夫之舉為本身博取一個清名,實在是沽名釣譽之極。真正的聰明之報酬之不屑,真正的公理之士為之不齒。若不是歐陽踹出去的那一腳更凶惡、更霸道、更讓人看不過眼,文官那邊也不會一邊倒地與歐陽唱對台戲,搞不好還會有真正公理之人跳出來與洪郎中對掐。

戚雲恒以“子不教,父之過,女不教,母之錯”為名,命孫妃的父親貶妻為妾,另娶賢婦。

高名這話說得有些含混,隻說洪郎中咬了本身舌頭,卻冇說他是被歐陽踹飛的一刹時不謹慎咬到,還是為了嫁禍於人才決計咬了個滿嘴血,全看聽的人想要如何瞭解。

米粟立即轉過身來,走到洪郎中的身邊,親手將他的官帽摘去。

被歐陽踹飛之人姓洪,乃是工部的一名郎中,和歐陽的昔日損友陸焯一樣都是剛摸到大朝會的門檻。但此人雖屬工部,可他的下屬工部尚書卻從始至終都未曾站出來為其助陣撐腰。

隻因,此人的奏本並不在打算以內。

“另有――”戚雲恒抬起手,表示此事並未就此結束,“法可變,禮恒之。皇夫乃是朕昭告六合和高堂以火線結為連理的命定之人,理應與朕共享人間尊榮。洪或人不過戔戔五品郎中,何德何能可將其辱之?此舉實乃以下犯上,縱無罪,亦無禮之極!若不懲辦,便不能以儆效尤,使厥後者引覺得戒!米尚書――”

統統聰明生物的大型集會都逃不開流程和典禮的本質。歇斯底裡的爭辯,肮臟或者高貴的買賣,全都在集會開端前就已經完成,偶爾冒出來的一絲雜音也不過就是敗者病篤掙紮般的表態:我從命構造決定,但構造也要記著我在這件事上所持有的儲存定見,冇準下一次就是風水輪番轉,我的定見得勝呢!

但比起最後的殺招,以上這些全都算不得甚麼。

一動手,高名就因為布包的手感和分量而吃了一驚,心念一轉便想到了某種能夠,不由得加快腳步,將布包轉交到了魏公公的手中,並與他一起,當著戚雲恒和一種朝臣的麵將布包漸漸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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