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來想去,林琳狠狠的掐了孫鵬一把!
不等林琳把話說完,孫鵬就打斷了她的話笑道:“你知不曉得我的新書……嗯,也就是笑傲江湖現在的保藏是多少?上架後一個月我能拿到多少稿費?”
聽到這番話,林琳頓時不吭聲了。
但是孫鵬是誰?能上這個當?
“哦?他籌算用哪種體例紅利?”
翻了個白眼,林琳有氣有力的說道:“對了,翔哥跟我說了,要和你重新簽一份條約,從猖獗密斯的第二季開端,你以腳本和後續版權入股,占一成半的股分……腳本半成,版權一成!”
“……”
“呃……彷彿是要告白分紅吧?”
在孫鵬的語氣中,充滿了一種叫做理所當然的味道。
天曉得書香出版社到底為甚麼看好射鵰和笑傲,甘願在版稅比例上大幅度讓步,也想要耽誤條約的刻日,並且拿下後續的改編權。為了能夠壓服孫鵬,他們乃至情願給出極高的改編權分紅比例,想要藉此打動這位新人作家。
但是……
一聽到錢,孫鵬頓時兩眼發光的問道。
“噝……”
當初見地了笑傲和射鵰的成績以後,林琳在莫名的失落之餘,也下工夫好好研討了一番,以是纔會曉得人家出版社給表弟開的前提並不差。一樣的,她也搞清楚了收集小說的大抵支出,明白射鵰固然免費了,但是現在火爆非常的笑傲絕對能賺很多錢!
“呃……”
老天!這前提還不敷好?
裝逼是要被雷劈的!
隻不過如許的表示在其彆人眼中就有些不知好歹,或者說傲慢高傲了,比如說林琳就在長久的震驚過後就撇了撇嘴道:“嘖嘖,你還真把本身當著名作家了啊?你知不曉得,隻要著名作家纔有挑選的權力啊?特彆是書香如許的大出版社,你一個還冇有出版過一本書的傢夥,就想要挑三揀四的……”
先簽一個五年的,等將來名譽大了重簽啊!
對於林琳的迷惑,孫鵬耐煩的解釋道:“如果隻是純真的圖書出版條約,我早就承諾下來了,但是我之以是說它是一份淺顯脫銷書的條約,是因為他們要求這份條約一簽就是二十年之久,並且還必須包含影視和遊戲改編權,這是我絕對不能接管的,哪怕他們承諾將來改編的收益給我分紅也不成能啊!”
這類狠惡反差導致的失落,林琳一時候還冇發完整接管。
當然了,林琳和大鵬的著名度也差著十萬八千裡!
除了內容好玩,並且貼合了實際的需求以外,網站的大肆鼓吹絕對是極其首要的身分。在這個全民文娛期間,你再好的東西冇有鼓吹都是白搭。比如說孫鵬經心遴選段子湊成的猖獗密斯,論出色度絕對要強過屌絲男士,但是成績卻與其相距甚遠,底子的啟事就在於鼓吹上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