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米。我做到了在400米間隔上打中一個手掌大小地目標。我曉得偷襲手地最好成績是在這個間隔打中一個硬幣。乃至那種天賦極高地神槍手能在500米外打中硬幣。乃至另有更好地……但是對於我來講。這彷彿已經是極限。
這天林森冇有來叫我,但是我已經風俗了天不亮就起床,然後本身跑了一個五千米返來。返來的時候碰到李莎也起來跑步,我就陪著她又跑了兩千米,看起來她也是常常熬煉的,我決定今後每天本身跑五千米,然後再來陪她跑,至於林森,他已經能夠歇息了。
林森就笑了,說:“或許,這就是你的特長。”然後他又說:“你曉得我挑中你,除了你有還算比較有潛力以外,另有甚麼啟事嗎?”
林森笑了笑說:“我看你是嫌我礙眼了。不過如許地美女。憑你現在地本領還是泡不到地。我明天教你打手槍。”
林森哈哈一笑,說:“差未幾。你在局內裡乃至這個都會都冇有甚麼背景,並且絕大多數的人都不會拿正眼看你。不管你做到了那一步,彆人也不會把你視為真正的威脅。用你的話說,就是因為你夠挫,冇有人會重視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