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去的路上,梅燕芳問張國容,“阿哥,阿誰老闆看起來很叼,歌又寫的好,我感覺他有本領,我想簽到他的電影公司,你看好不好?我也要拍電影。”
“阿雲,《一起走過的日子》與《愛的本源》我情願替你錄,代價是五萬!我聽韋哥說,你貧乏一個客串角色,這個角色我也接下來,但不收片酬!”張國容的情麵太大發,不過他另有前提,
喝了幾口酒,劉鎮韋看看腕錶,“他頓時到,阿雲,做好籌辦,能不能把萊斯利晃點進劇組,就看你的本領了。”
喝了酒,她又去拿陳維雲的煙,成果被張國容摁住,“謹慎被拍照,這是公家場合。”
梅燕芳客歲纔出道,主攻歌壇,目前冇有涉足影視,隻出唱片,屬於當紅新星。
“腳本多的是!”陳維雲不是吹牛皮,
“她想拍甚麼題材,我給她籌辦甚麼腳本,假定她本身拿不定主張,我能夠替她挑選,能不能替我傳個話?”
“回甚麼台島?”劉鎮韋切一聲,“自從她和秦查理消弭婚約,台島媒體窮追猛打,每天堵她家門口,這還是香江,假定她敢歸去,台島全民都會圍觀她,她目前連台島的戲都拍不成,前幾天我和譚導約她出來散心,聽她說,她籌辦去美國讀書,想退出文娛圈。”
“無題目!”陳維雲本來就是為了索要名片,但他說話不會太直接。
“不是怕他!”張國容苦笑,“阿芳,這個圈子不大,電影公司就那十幾家,一旦簽錯,會影響將來的生長,你不要打動做決定。”
主顧們也開端尖叫、鼓掌、吹口哨。
“萊斯利很講義氣的,他認準你是朋友,甚麼事都好談,但如果他討厭你,談甚麼都談不成,費錢無用,求他也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