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還記得有一次,她去瀘城出差,他正幸虧瀘城開演唱會,當時的她很忙,辦完了事情隻要兩個小時的歇息時候,他也很忙,開完演唱會還得趕下一個佈告,他說要跟她一麵,她就去開了一個鐘點房等他,等了快一個小時以後他才呈現。
不過她隨即就笑了笑,“這項鍊幫我還給你們老闆吧,我用不著。”
吃完了他才怯怯的看了她一眼問她,“你不怕我嗎?”
或許是他身上氣場太強,柳嫣被他逼得後退一步,她愣了好半晌纔回過神來,驀地想到甚麼便道:“言先生,如果我冇有記錯的話,你幾天前就已經訂婚了。”
她卻笑嗬嗬的在他的臉上戳了戳,聲音很甜很動聽,“長個疤便可駭麼?一點都不成怕啊!”
他低著頭,那矗立的身材卻微微弓下,那是難遭到極致的人纔有的前提反射,望著他這模樣,她腦海中俄然就跳出阿誰阿誰站在雨中,脊背顫抖,想要愛她又不敢的少年。
他的上天還是眷顧著他的。
程雪感覺這女人還挺懂事的,還曉得擔憂她,她笑了笑,“嗯,都擔憂我甚麼?”
她清算東西的行動涓滴冇停,想也不想便道:“我們現在已經分離了,我不會再住在你的屋子裡。”
程雪不覺得然的笑了笑,“不牢柳蜜斯顧慮,我很好。”
她始終冇說話,他張了張口卻又不曉得該說甚麼,終究輕歎一聲,“我這就走了。”
他很快將餅乾吃完了,她又從包包中摸出一塊,他眼饞的看著倒是冇接過,她就笑著對他說,“你吃吧,我家裡另有。”
她的答覆讓他愣了愣,但是她麵上的神采那麼竭誠,她不是在扯謊。他下認識的摸了摸本身臉上的疤,低著頭,聲音沉沉的,“你不感覺我長得很可駭麼?”
到了程雪所住的旅店樓下,程雪和修欣然才分開。程雪目送著車子走遠,正籌辦上樓,不想身後卻有人叫她。
程雪想了想還是給她說了地點。修欣然倒是很快就到了,程雪一開門她小小的身材便撲過來將她抱住,一疊聲說想死她了。
望著她的笑容他呆了半晌,見慣了冷嘲熱諷,見慣了挖苦唾罵,這是第一次有人對他笑。
而他呢,被逼到了牆角,那圍在他身邊的男生嘲笑著他,唾罵著他,他們撿起地上的石頭和泥巴往他身上扔,罵他是怪物,叫他去死。
他冇說話,卻在心頭笑她的天真。九歲,他早已曉得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十倍償還”的事理,乞助彆人是冇有效的,他隻會靠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