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事的亂民們一看,本身不按聖公的號令去殺人,那麼,就會同王仲一樣被方臘或是其妹方百花給手刃了。
並且,不愛下田勞作的方庚,又被其父逼著去放牛(你這黑小子,不愛乾農活,去放自家的耕牛總行了吧?!你閒逛,看著牛吃草,累了就騎在牛背上也能夠,這活很輕鬆吧?隻要你這個黑小子,看著牛,不讓牛丟了就行)……
方家人去尋覓,冇找著。
方庚的手裡,卻多了一柄三尺長劍。
方臘在內心有些不對勁,畢竟揚言要方有常家滅門的。這會兒,一數院中的屍身,唯獨少了學過技藝的方家少子方庚。
也是以,方庚榮幸得脫此次冇頂之災……
吾能荷七尺鋤,獨不能運丈二槊乎?”
“大丈夫隨時建功以不朽,何如沾體塗足,甘以老農終耶?
…………
方父問其故,他還一邊磨著寶劍,一邊坦誠相告:
來人呐,快把這黑小子給本官,哄出公堂……”
而這時的方臘兄妹及其義兵,卻不在村中了,他們已經悄悄地分批混進了縣城……
不過,方臘曉得現在的當務之急,是要獲得更大的勝果,不能為一個小小的方庚可誤了發難大計。
…………
“餘者未殺官府嘍囉家人者,若不按聖公之令行事,皆如違背聖公之令者王仲是也,殺無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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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臘兄妹籌辦殺縣令這狗官,占據縣城,生長更多不堪忍耐大宋沉重苛捐冗賦的貧苦布衣舉義造反……
是以,在十裡八村,方庚的名譽可大了。隻是,這名譽,不是甚麼好名譽,而是惡名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