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妨,”此次那白衣少年發話了,態度彷彿暖和了些。竟然淡淡的見禮道:“鄙人王知明,前次魯莽了。敢問道長高姓大名!”
文飛頓時大汗,他倒也不是用心的。隻是當代人禮節簡樸,放在這當代就顯得過分粗鄙無禮。
對了,這小子是不是女扮男裝?要不然如何會這般愛潔淨?貌似當代彷彿常常有這類狗血劇情。文飛想著小說電視內裡的橋段,往那白衣少年的喉嚨胸口望去。黑夜當中即便他手中有動手電筒照明,也看得不大清楚,隻是彷彿不是女人的模樣。
文飛這時候才重視看這白衣少年,固然曉得年紀不大。這時候打仗久了,才發覺這王知明比本身想的更小,頂多有著十三四歲的模樣。
反倒是王知明彷彿對文飛看對了眼,竟然淺笑道:“無妨,無妨。這蘭州之地本就是我大宋和黨項人交界之處,向來常有大戰。十多年前,我大宋官兵和西夏在此地大戰,王師敗績,戰死極多。當時的疆場,便在這騾馬集四周。今後今後,此地多有鬼祟。想來陳師在此地隱居,也是為了對於此地的那些邪祟!”
“那便走吧!”王知明拍拍了手,向文飛歉意的點頭一笑:“告彆!”便帶著部屬騎上馬,揚長而去。
“兀那小子,你看甚麼看!”文飛這般鄙陋亂看,那白衣小子還冇有說甚麼。身邊的大漢卻就觸怒了:“衝撞了我家公子,我就打瘸了你的腿去!這羽士,你覺得剛纔你是如何活著從那古疆場出來的?如果冇有我家公子救你,就憑你那三腳貓的工夫,早就被短長的鬼給吞吃了!”
王知明獵奇的在文飛的推車上檢視著,卻道:“你這些東西倒也阿誰新奇……”他不美意義說太差了,就直接用了個新奇來講。
王知明一甩袖子,皺眉道:“何事不能風雅說出,偏要鬼鬼祟祟?”
那王知明道:“不錯,我此次是幫家裡運一些東西來賣!”
聽話聽音,文飛心中一動:“你也是來趕集的?”
在王知明看來,那手電筒確然是寶貝。但是也自此罷了,拿到手中把玩了一刻,固然看不懂道理。但便曉得這東西並不是天財地寶,而是妙手匠人製作出來的奇技淫巧罷了。固然對這手電筒,並不如何上心,天然曉得有人用,那麼以他想來,這人間定然有處所能夠買來。並且絕對不值五百兩金銀。
“茶,酒罷了!”王知明淡淡的說著。
他說著話,背後卻有一個賬房師爺之類打扮的卻在拉著王知明的袖子:“公子,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