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從我舅那屋兒吃的飯,舅媽讓我舅喝湯呢,喝完了也過來。”
給各位叔叔哥哥送了一圈兒藥返來,瞥見林正芳正坐在炕頭上,盤著小腿壓著把槍,手上拿著布,一下一下地,當真擦槍呢!那槍看著好眼熟的!
林書蘭不肯回美國完成學業,讓他很舒心。如果林書蘭真的在此時回美國了,他當然放心,但是也能夠會感覺絕望。
“你媽想得殷勤,姨父就不客氣了。”林正芳又問,“看過你舅了嗎?”
“好了,冇事了,來,來,上炕坐。用飯了嗎?”林正芳趕緊號召兄弟倆,“書蘭,給你哥哥們倒水。”
“冇事,”林書蘭不介懷,“槍彈好買。爸,這槍好使不?”
他納了三個妾纔有的一個兒子,冇了;女兒也是死裡逃生,昏倒了那麼久才撿回一條命。本身如何樣都好說,但是孩子是他的心尖子,必然要萬全纔好。本身的女人本身清楚,麵兒上是親媽何婉芝的斯文模樣,骨子裡跟本身一樣的剛硬。
不問外在,隻求本色,公然是親爹!
關家兄弟明天接到信兒的時候,就已經來過了,鄭文喜是獨一的孃舅,槍林彈雨裡闖返來了,兄弟倆哪能不親眼看看。但明天林正芳冇醒,關家兄弟這才又跑一趟,以兩家的乾係,如何都要有個“劈麵存候”的意義。
對這類槍,林書蘭並不陌生,重生前的她,在十八歲生日的時候,收到的禮品,就是一隻M1935―比利時FN公司出產的勃朗寧大能力自脫手槍,一款典範,在出世七十多年後,林書蘭冇過來的時候,仍然被遍及利用,是多國軍隊的製式配槍。
“端五節的時候,托人買的。本來想留給你防身,還冇來得及給你,我就先用了,已經冇槍彈了。”
這類槍精度好,彈容量大,有13發,在它出世的這個期間,遠遠超越普通手槍7-10發的容量,健壯耐用,能力在二戰前的手槍裡,排No.1。
“爸,你哪來的這槍?真標緻。”林書蘭拿槍在手,分外熟諳。
“好使,好槍!”林正芳很對勁,“要不是這槍,爸這一百多斤就扔在朝陽城下了。那城裡有家人本來是我朋友,我想跟他拿些乾糧,冇想到他跟日本人報信,我一時粗心,身邊就隻要這把槍,那混蛋冇推測這槍能裝十三發槍彈,心急了,算著我打了十槍就帶著剩下的兩個幫手,衝上來要來綁我,被我一槍一個全都斃了。要不然,等日本人到了,爸就走不了了。”
緊接著,舒玉鳳就去找當初幫她們修屋修灶的技術人,還是為了省錢,當初修的屋子根基就是一媽帶著孩子們住一大間或者是套間,現在可不可了!比如說,本來文喜媳婦領著兩個兒媳兩個女人和一個十三歲的小兒子,能夠住一個裡外間,現在就得給兩兒子兩女人都分出來,小兒子能跟著爹媽住,十七歲的大女人了,可不好再跟爹媽住一個屋,更彆說那三對小伉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