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希夷道:“民國眾那邊的船舶就比較龐大了。此中很多船隻都是有主的,船東就在船上,比例大抵占到百分之二十多。固然臨時我們會征用他們的船,但終究這些船還是要還給他們的。他們樂意跑航運也行,賣掉也無所謂。這些我們就不便措置了。那些無主的船舶,我們會停止一次遴選。前提比較好的、噸位比較大的,我們留下來,作為商船、客輪之類。那些比較陳舊的小火輪,一二百噸那種,冇有甚麼太大的存在代價,除了留出一些給內河航運的,其他我們還是籌辦拆掉。我們還將從這些拆解的船舶上,獲得一些質料,包含首要的蒸汽機,裝備給我們的帆船兵艦,畢竟現在蒸汽機我們也冇法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