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劣者的亂世物語

第六十一章不同的兩人[第2頁/共3頁]

不過夜華這邊,在發覺到這兩條小尾巴的強大氣力後,他反而鬆了口氣――因為這代表著,他和莉莉絲的打算還未完整透露。如果真的全數被議員曉得的話,來的就不是這兩個小嘍嘍,而是足以讓夜華當真對待的殺手了。

夜華聞言,看了他一眼,冇有說話。尼曼也不覺得意,持續說道:“我也不想大蜜斯就這麼嫁給一個她不愛的人,但這件婚事不管是你還是我,都無權乾與。對托爾議員和另一個大人物來講,我們........隻是微不敷道的小角色。”

在氛圍凝固的幾分鐘後,夜華開口說道:“你該走了。”

“我曉得.........你是想幫大蜜斯。”尼曼靠近夜華,低聲說破了他的打算........起碼是大要的打算。

“你個笨伯,就曉得吃!一會兒跟丟瞭如何辦!”被青年稱作弟弟的矮小男人轉頭怒斥了對方一句,又敏捷轉頭緊盯著街劈麵跟布魯斯相談甚歡的夜華,彷彿下一秒他就會變出翅膀光速上天一樣。

“嗯。”夜華平平的回了一聲,不過還是規矩的停下揮劍的行動,等候尼曼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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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條小尾巴也不曉得要跟他幾天,殺也殺不得碰也碰不得,非常費事。如果在莉莉絲的婚禮開端前都黏在他屁股前麵,那夜華想要跟夜紫談好打算就得恰當花點工夫了。

“弟弟,你不吃麼,真的很好吃啊!”端坐在小板凳上的青年一邊用極其不雅的行動掃蕩著桌上的烤肉,一邊在咀嚼的空擋朝坐在他劈麵,邊幅跟他有些類似的矮小青年說道。

“不要用‘我們’這個詞。”夜華轉過身背對著尼曼,暴露並不寬廣,但卻堅固可靠的後背,“你是你,我是我,我跟你不一樣。”

“老兄,我不想跟你吵架........不過議員大人說的是對的,我們不該管的事情最好少管,不然最後不好結束的反而是我們。”

“以是。”尼曼深吸了口氣,“議員大人讓我來警告你――彆覺得跟莉莉絲乾係好便能夠肆意妄為,螻蟻就該有螻蟻的自發,你甚麼都做不了,也最好甚麼都不做,不然的話,我會讓你在無儘的懊悔與痛苦中度過下半生――這是他的原話。”

身為議員貼身保護之一的尼曼是最曉得托爾議員的可駭之處的。他的權力之大,手腕之凶,連他這個老江湖都看得心驚肉跳。像修爾如許心機純真又富有公理感的人(自發得),是絕對鬥不過議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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