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夏。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旬日晚,十二時。照顧便宜的匕首進入被害人劉尋菡密斯家中入室擄掠,遭到被害人的抵擋,被告持匕首殛斃了被害人......”
“腸胃炎!看過很多大夫卻不見好!好端端如何就......”父親神情悲苦地搖點頭。
瘦差人把手中的東西包交給小周。捋了捋袖子,籌辦抬擔架。
旁聽席上上來了兩男兩女。
“是嗎?但據我的調查,我的當事人得了間歇性精力病!”邵微說完,用眼睛緊緊盯著公訴人。
“冇有!報案人報完案就一向待在本身的房間。”
公訴人微微變了神采。
旁聽席響起一片竊保私語聲。
“冇有!昨晚我們睡得恨死。平時我們都是很警省,特彆是女兒抱病後。哪怕是女兒的一個翻身,我們也會警省。不曉得昨晚為甚麼如何會睡得這麼死?”父親的眼神儘是悔怨。
“我有一個題目問公訴人。”邵微見法官轉移話題,也見機地把話題引到正題上,畢竟是在法庭。
“起首我們來看觀點醫的屍檢陳述,屍檢陳述有如許一句,‘屍身胸部位置有一銳器傷,未見噴濺狀血液。’這申明甚麼?申明被害人在被我的當事人用匕首刺入身材前已經滅亡!以是公訴人在告狀書中稱‘遭到被害人的抵擋’,與究竟不符。是以公訴人稱,是我的當事人殛斃了被害人的說法是不建立的!由此可見,這件案件的定性也是弊端的,這是一件入室盜竊案,而不是公訴人所稱的,入室擄掠致人滅亡案!”......
“被害人不是被我的當事人所殺,凶手應當另有其人。”邵微一針見血。
“小周!你幫冷叔先把屍身抬下去,我這邊把鞋印拓下來就完事。”瘦差人對著高個子說。
“費事各位來證明一下辯白人的話的精確性。”
“案子已經呈現新的轉折,我本人感覺冇有審下去的需求,我建議還是交於公安重新窺伺。不知公訴人有冇有貳言?”法官用一種看似籌議的語氣問公訴人。
“法官先生!現在信賴了吧!”邵微看著法官的反應。
“詳細的要等我歸去對屍身停止解剖才氣得出結論。周隊你這邊停止得如何樣?”冷鋒轉過身問周餘。
公訴人話音剛落,辯白狀師席位上,一名二十四五歲的女孩子站了起來。
“我是被害人劉尋菡的阿姨,來自杭州,是杭州七院的大夫。撇開案情不說,對於辯白人的醫學知識,我不得不表示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