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還會返來嫁給我嗎?”曾兆的聲音比方纔小了無數分貝,破裂地飄散在氛圍裡,支離破裂。那如同蚊蠅的低語,估計隻要他一人能聽到。
六年的來往中,白梓岑曾不止一次地向他提及過,關於出逃的胡想。她說,她的父母必然在等她歸去,他們曉得她不見了,必然會發瘋的。她還說,他們一家一共四口人,父母、哥哥和她。她的哥哥,有著和她如出一轍的名字,叫作白梓彥。
白梓岑寂靜地持續墮淚,半晌以後,才抬起了她那一雙會說話的眸子,溫馨地叫了他一聲:“兆哥……”
白梓岑怔在當場。
白梓岑將那雙灰黑的手,胡亂地往身上抹,像是如許抹著,就能擦回本來的白淨。
曾兆搖點頭。
“大提琴是一種四根線的樂器,你用琴弓在琴絃上摩擦的時候,會生出非常好聽的音樂。它的聲音降落沉的,有音樂家曾夢幻地稱它為……戀人的私語。”陳述回想的時候,白梓岑的眼眸裡都是閃著亮光的,“我四歲的時候,我媽媽就帶我學習大提琴了。我練了整整六年大提琴,指腹上都磨出了厚厚的老繭。我媽媽曾說過,庇護手指對一個學樂器的人來講非常首要,乃至每天都會替我用牛奶泡手。當時候我覺得,大提琴是天下上最艱钜可駭的東西,厥後才曉得,它的艱钜程度……能夠都不如一根曬乾了的玉米。”
“冇事,這條路有點險,你謹慎點。”
“如何了?”
但是,她卻不曉得,如果不是曾兆心甘甘心腸同意,她那一家貧困的養父母,哪能攀上曾家。而啟事,也不過是曾家父母順服於率性兒子的一種寵嬖罷了。
“兆哥,你叫我如何沉著。”白梓岑抽泣了好久,才絕望地坐了歸去,朝曾兆謹慎翼翼地攤開本身的掌心。她不過才十六歲,但手內心已經充滿了繭子,指甲蓋裡還塞著泥土粉塵,全部手掌都是灰濛濛的:“兆哥,你看我的手。”
“兆哥,你剛纔在說甚麼?我冇聽清楚。”
“兆哥,你曉得大提琴嗎?”
“如何了?”見白梓岑墮淚,曾兆有些心慌。
身後俄然有人叫她,白梓岑嚇得一個激靈,幾乎掉下絕壁。待仔諦聽清楚那音色彷彿是曾兆以後,她才終究放下了那顆懸著的心。
曾兆翻開白梓岑的紅蓋頭時,白梓岑的眼睛已經腫得不像話了,全部臉上滿是乾枯的淚漬,胡亂地黏在她的臉上,萬分狼狽。反剪在背後的手腕,已經因為激烈的掙紮而擦破了皮,血淋淋的,有些可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