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占為己有[第1頁/共3頁]
正所謂大難不死必有後福,在這一次災害以後,公孫伯珪聚眾自保,援救城中百姓有功。舉孝廉,因為前任縣尉戰死,則由公孫伯珪補上。重新構造衙役和練習城中駐軍,遼西太守又給令支城彌補了一千守城駐軍。
“既然汝原仆人不要汝,汝此後就跟著吾了,吾觀汝乃天外隕鐵所鑄,吾就叫汝天賜好了。”公孫伯珪把玩著這一把寶劍,發自內心的喜好。既然那人踐約將來取劍,說不定是死在胡人手中。這把劍乃是本身花了大力量才修複重鑄,公孫伯珪理所當然的占為己有。
而臨陣脫逃的縣令也就是公孫瓚的七叔也不知走了甚麼乾係,花了甚麼代價,竟然官複原職。隻是傳聞有一個堂妹,也就是七叔的女兒嫁給了遼西太守的兒子。當然了公孫伯珪的一上任,能夠說一舉把本來令支城內兩大世家的均衡被突破。之前是公孫家一個縣令,韓家一個縣尉,一文一武剛好達成一個均衡。
要曉得,固然身上有那件鐵甲防護相對起來比起其彆人會好一點,但實際上的結果並不大。公孫伯珪的身上也捱了好幾十刀,隻是前一世的經曆,讓他死死的護住頭部,身上也冇甚麼致命傷。以是總算是逃過一劫,大難不死必有後福。
“啟稟縣尉大人,今晚縣令七爺在縣衙設席,還請縣尉大人賞光。”
此劍本來所佩的劍鞘也不是凡品,而是采取極其寶貴的金絲楠木中的極品,金絲鐵血木。表麵看起來古樸,看上去就像一把淺顯平常的佩劍。讓公孫伯珪這麼一照顧,立馬整小我的氣質氣場都有了穩步的晉升。
幸虧,有這遼西郡太守派來的五千將士的幫忙,五天的時候,終究把那些死去的屍身安葬好。
不過這幾日倒是有些鬨心,之前學坊鑄劍,不是有一其中年人來修複斷劍嗎?成果顛末此次大戰以後,商定的日期到了,劍也續接好了,人卻未見著。
這不躲在死人堆裡裝死,這一招對於公孫伯珪來講那是輕車熟路,穿越之前,為了能夠裝得像,還得地跑到武功山學龜息閉氣功。
這就顯得獨安閒外,還能得以倖存的公孫伯珪的運氣和本事。藉此機遇,公孫家的那些宗親族老也就順水推舟把公孫瓚推了出來。
就在公孫伯珪麵對著看著本身的第一鐵匠王德痕一臉無可何如之際,內裡則是跑來了一個衙役。
“曉得啦!汝去答覆吾七叔,吾今晚定時到。”打發了這傳信的衙役。
公孫伯珪翻開這一份請柬,內裡不過就是寫著“伯珪吾侄,為叔今晚設席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