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冇有啊,金總最討厭喝咖啡,連聞到味道都很討厭,以是在八十一樓是冇有咖啡的,如何了,你想喝嗎?”王淑敏停下了腳步,環繞著一摞質料,即便是穿戴高跟鞋,也冇荀伊諾高。
“你乾甚麼!”
之前在河源鎮的時候,金哲瀚說她還是和之前一樣討人厭,兩年來的第一次相見,他的言語必然是是發自肺腑的吧。
看來他一向就很討厭她,之前也隻是迫於他們之間的婚約才勉強和她在一起的吧。那看來她不管做甚麼事都會讓他討厭,會讓他發怒。
“金總,你要的咖啡。”荀伊諾畢恭畢敬的把咖啡放到了金哲瀚麵前。
初秋的氣候不冷也不熱,但荀伊諾為了趕時候,除了坐電梯的時候,她幾近都是用跑的,等她再回到頂樓的時候,身上已經出了幾次汗了,臉也微微泛了紅。
金哲瀚剛纔和順的模樣,實在讓荀伊諾有些沉迷,但他說的話就像是一桶冰冷徹骨的水,澆的她立馬復甦了過來。
金哲瀚緊皺著眉頭,她果然不記得他的愛好了,是他太高看她了。
荀伊諾一邊喘著氣,一邊泡著速溶咖啡,用勺子攪了幾下後,她立馬端起了杯子,往總裁辦公室送去。
荀伊諾下認識的今後退了好幾步,本來微紅的臉刹時變得慘白起來,心臟也跟著“砰砰”狂跳,堵塞的感受直衝腦門。
王淑敏明顯感覺這是一個不成思議的笑話,金總向來都不喝咖啡,這是公司裡人儘皆知的事,冇人敢冒犯他的忌諱,“你會不會是聽錯了?”
“不會的,我聽的很清楚。”荀伊諾信賴本身的耳朵還冇到退化的境地。
荀伊諾有些自嘲,她甚麼時候也那些花癡女一樣了,帥哥給點陽光就光輝。
一聲吼怒嚇的荀伊諾的手一抖,杯子的碎片劃破了她的手指。
金哲瀚從椅子上站了起來,三步並作兩步來到了荀伊諾身邊,抓住了她的手腕,放到了嘴裡。
荀伊諾嚥了口唾沫,漸漸蹲了下來,開端撿碎片。
“既然你那麼討厭我,為甚麼還要我來上班。”
是她那裡做錯了嗎?他為甚麼發這麼大的火?
一陣暖意從手指尖貫穿滿身,荀伊諾呆呆的看著麵前的男人,他這是在嚴峻她嗎?
“笨手笨腳的,彆弄臟了我的辦公室。”
荀伊諾謹慎翼翼的偷瞥了金哲瀚一眼,他直直的坐在真皮椅上,彷彿冰山。
“不是我,是金總要的。”作為秘書都是要穿高跟鞋的,但因為荀伊諾本身就很高挑,以是她挑的根基都是中跟,穿的舒暢些。她從冇穿過像王淑敏那樣的高跟鞋,又細又長,彷彿走幾步就會搖搖欲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