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叟深思半晌,點了點頭。我們帶著照片,尋遍了老城區,四周探聽女子生前的事。終究得知,女子當年有個未完成的婚約,她心心念念要穿上那件旗袍嫁給敬愛的人,卻被橫禍阻斷。我們買了些香燭、紙紮的花轎和新郎人偶,回到拍照館,在夜裡擺上祭品,誠懇祈求。
我推開門,一陣清脆的鈴鐺聲響起,店內光芒暗淡,隻要一盞昏黃的檯燈在角落裡披髮著微小的光。一個身形佝僂的白叟從裡屋緩緩走出,他穿戴一件洗得發白的中山裝,臉上充滿皺紋,眼神透著股難以言喻的滄桑。“拍照?”他聲音沙啞地問。我忙點頭,說想拍一組複古氣勢的照片。
白叟緩緩抬開端,眼中儘是驚駭與慚愧:“不法啊,她又返來了……”本來,在幾十年前,拍照館剛開業時,一名年青標緻的女子常來拍照。白叟當時幼年浮滑,偷偷愛上了女子,卻因自大不敢剖明。厥後,女子遭受歹人毒害,抱屈而死,死時還穿戴那件敬愛的旗袍。從那以後,她的冤魂就時不時在拍照館裡現身,攪得白叟不得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