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愛吃麻辣燙愛吃薑糖,但我最愛的是羊肉粉,記得之前老是和他去求師哥師姐們給錢,然後拉著他跑過好幾條街隻為那一碗羊肉粉。
他持續在我耳邊吐氣:“小惜,我好想你。”
我的眼淚再也節製不住,一邊活力的朝他拳打腳踢,一邊哭著說:“混蛋!你個大混蛋!你如何能夠消逝!如何能夠把我丟下,還讓我找不到你,讓我不敢去吃羊肉粉,嗚嗚…你個大混蛋…”
他俄然抓緊了力道抱我,在我耳邊沉沉的說:“不走了,怕走了你就成了彆人的未婚妻。”
“不累,為了你統統都是值得的。”
“累嗎?”
“。。。。。。還走嗎?”
“不好,不過都熬過來了。”
我頓時愣住眼淚,因為我這時才發明,他已經不是之前阿誰強大的躲在我身後的小冬瓜了,他能夠給我買羊肉粉了,能夠把我按倒在椅子了,擰他胳膊也不會再叫疼了,會給我擦眼淚擁抱我讓我彆哭了。
俄然一股力量把我推倒在椅子上:“快吃,一會涼了。”
“哦…”我愣了愣,低著頭吃了起來,管他呢,吃飽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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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語塞,呆呆地看著他,時候過得真快呢,一晃五年,他的表麵變得成熟起來,漂亮的眉眼,高蜓的鼻子,分歧於若毅翔的霸氣,是掩蔽於深處的冷冽,聲音也變得降落有磁性,已經長成個男人了啊。
我r思夜想的他現在就在我麵前,我卻不曉得該說些甚麼,說好久不見?說過得好嗎?說你去哪了?還是說,你如何才返來,我就要訂婚了。
“這些年,過得好嗎?”我哽咽出聲。
熟諳的味道入口,一股酸澀就從心底湧上來。我俄然起家,再也節製不住的擰了下他的胳膊:“混蛋!你這些年去哪了?!”成果發明皮厚得很,也冇有影象中的驚呼。
“我是大混蛋,你要打要罵都能夠,但是彆哭了彆哭了。”他顯得有些鎮靜,幫我把眼淚擦乾。
然後猛地抱著我:“哭得我心疼。”
“你…”我驚奇的看著來人,有些不敢置信。小冬瓜?!
他卻伸出胳膊來:“再擰一下。”
“這個不首要,首要的是,我返來了。”他用那樣好聽的聲音說,帶著鎮靜和衝動。
他卻指了指碗:“先吃飽了再說,你最愛吃的羊肉粉。”
隻是厥後他失落我就冇再去吃過也冇人曉得我愛吃,光憑這碗粉我就曉得,這個男人就是他,他,返來了,我卻惶恐失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