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4號婚介所_28.舉報人出場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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殭屍先生想了想,道:“哦對了,有個來通下水道的,叫……”

乃至連殭屍先生臉上震驚的神采都非常清楚:“想想,如何回事?你如何返來了?哦不對,我感遭到了神通,你回的隻是個影子。”

遂道:“總判大人說得有理,是卑職考慮不周。程想想,本官同意你的要求。”

吳俊男按下先前的一絲不安,將之前說過的證詞再說了一遍。

廣平道:“不是另有證人嗎?先聽聽那位證人如何說。”

程想想眉頭一擰:兩個手指頭比個二是甚麼意義?

說完扯著嗓子喊門外的陰差去將證人傳來,卻又聽那位總判大人道:“這路途悠遠的,一來一回得花很多時候。不如就用術法,把兩位證人的投影傳來也是一樣的。當然了,這也隻是本判的一點建議,首要還是以你們的決定為主。”

對於本身的氣象俄然呈現在這裡,吳俊男也很不測。

這時一向沉默的廣平悠悠地開口了:“我感覺被告說得有事理。給證人庇護的權力,凡是都是下級官員告發下級官員違規的環境下纔會呈現。但是被告級彆低, 資格淺, 對證人不會構成威脅。本著公允的原則, 本判以為能夠同意被告的要求。”

地府的投影比全息影象還要實在,呈現在聽證室的小江就跟平常程想想看到時的一模一樣。

吳俊男冇推測就這麼被倒打一耙,愣了一下後,腦筋一轉道:“我是看望江分店停業環境傑出,又總被體係分派到好的客戶,本著學習的心機才特彆存眷的。”

聽證官適時地提示道:“總判大人,事發後殭屍小江和被告同處一個屋簷下,那些話也有能夠是通同供詞。以是,證詞可托度不高。”

程想想接話道:“真想學習、交換,大能夠公開著來,何必偷偷摸摸的?實在你就是想挖我的客戶不成,用心抨擊。你之以是篤定我與客戶有分歧法的乾係,是因為你偷偷在我點的外賣裡下了春/藥,覺得我吃了以後就會心亂/情/迷,做出那種事情,然後再趁機告發我。不過,能夠要讓你絕望了,那雞排飯我冇有吃也冇有中你的計。”

殭屍先生撓了撓頭:“出去過,我去買炸雞。買完就返來了,然後吃炸雞,看電視,看累了就睡覺。在一樓還是二樓?當然是一樓了,二樓是女生宿舍,我是有涵養的殭屍,當然不會隨便進女生睡覺的處所。”

吳俊男並不是真的怕程想想抨擊,他真正擔憂的是那隻殭屍。畢竟對方有六百多年的修為,這類事情,地府司又不會對他做甚麼懲罰。憑白被他這麼一盆汙水潑下來,那隻殭屍肯不會善罷甘休。固然不必然會要本身的命,但是總歸是個費事不是?是以,他一開端就申請了證人匿名庇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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