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7月25日,盧小華來到長江市,和肖青一起吃晚餐,飯後盧小華回長江大旅店睡覺,肖青開車去濱河市,也拿著盧小華給他的鑰匙,翻開王春月的門,這時王春月正在入迷地在看電視,底子冇發覺肖青正從背後悄悄向她靠近,等她感遭到時,已經晚了,肖青已經把刀插入她的胸口,肖青怕她冇死,又捅了她第二刀,然後漸漸退出來……
我們奧妙傳訊了盧小華,他的態度非常不好,像茅坑裡的石頭又臭又硬,甚麼都不說,一上來就要我們拿證據,我們哪有證據呢?24小時後,隻好把他放回家。
她瞄上了有錢有勢的國稅局局長盧小華,兩人眉來眼去,讀懂了相互內心的巴望,一天歌樂散儘燈火闌珊時,王春月被盧小華叫去開房,冇想到他們一上床就感覺如魚得水非常銷魂,大有宿世有緣相見恨晚之意。
這時她想起和她一起來的同村姐妹小芬,她提著個破箱子投奔她,但她找到小芬時,小芬已經不再做保母了,而是在夜總會做起了蜜斯,才三個月不見,小芬穿得花枝招展珠光寶氣,把鄉間妹子的土氣一掃而光,看得王春月流口水,同時很不屑,但終究經不起小芬的鼓動,在小芬的帶領下,狠下心在大天下文娛城做起三陪蜜斯。
“冇題目,我歸去頓時寫申請陳述,把盧小華監控起來。”
第二十五節互換殺人
盧小華說7月25日晚8點和肖青一起吃晚餐,隻是他的一麵之詞,統統環境都要等調查纔有成果。
“這是反貪局的事,我們可管不了啊……”
為甚麼會這麼巧呢?兩個好同窗,一個死了老婆,一個死了“二奶”?他們會不會互換殺人?
第二天一大早,江一明還冇醒來,汪文明便打電話向他告彆:“江隊,我們隊裡有事,現在就回濱河,感謝你美意接待,下次回濱河我請你用飯,不過可冇昨晚那樣的盛宴,我們去吃大排檔嗬。”
當然,我們冇有放過他,再次傳訊他,就在這一次次的傳訊中,他不得不共同我們,最後他終究說7月25日他來長江出差了,住在長江大旅店1101號房間,我們明天是來求證他話,成果證明盧小華那天確切住在1101房,那天早晨盧小華的同窗肖青請他吃晚餐,晚餐後已經8點了,他們分道揚鑣,盧小華開車回長江大旅店,把車子停進車庫,然後上1101房睡覺,睡到早晨11點,厥後又出去和肖青吃宵夜,吃到12點纔回旅店,一向睡到第二天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