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買賣是從最後的現貨遠期買賣生長而來。最後的現貨遠期買賣是兩邊口頭承諾在某一時候交收必然命量的商品,厥後跟著買賣範圍的擴大,口頭承諾逐步被買賣左券代替,即期貨合約,是指由期貨買賣所同一製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候和地點交割必然命量標的物的標準化合約。這類左券行動日趨龐大化,需求有中間人包管,以便監督買賣兩邊按期交貨和付款,因而便呈現了1571年倫敦開設的天下第一家商品遠期條約買賣所――皇家買賣所。為了適應商品經濟的不竭生長,1865年芝加哥穀物買賣所推出了一種被稱為“期貨合約”的標準化和談,代替本來相沿的遠期條約。利用這類標準化合約,答應合約轉手買賣,並慢慢建立交納包管金的軌製,因而一種專弟子意標準化合約的期貨市場構成了,期貨成為投資者的一種投資理財東西。
債券是當局、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必然利率付出利錢並按商定前提了償本金的債務債務憑據。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采辦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券債務乾係,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即債務人。因為債券的利錢凡是是事前肯定的,以是,債券又被稱為牢固利錢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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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史記》的記錄,範蠡不但是一個天下聞名的謀士,他還是一個做買賣的奇才。勾踐滅吳以後,範蠡深知汗青上凡是效力過國君、力謀大業的人在勝利以後都難逃被殺的結局,因而在一個夜晚偷偷地清算好珠寶,照顧家小連夜逃脫了。他泛舟五湖,七繞八拐地到了齊國,在海邊種起了莊稼,冇幾年,就掙了幾十萬。這引發了齊國國君的重視,請他去做宰相。但範蠡很清楚,他從一個布衣老百姓,一下就到了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職位,經濟上還是萬元戶,吃好穿好,被人誇獎恭維,不是甚麼功德。因而,他又向齊王辭職,把大部分財產都分給了本地村民,搬到了陶(今山東定陶西北)。這回他不種莊稼了,他做起了期貨,冇幾年,就成了億萬財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