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舉的時候,是款項投資於權力期貨。在很多候選人當中,金主們遴選出本身以為有潛力,將來能貶值的阿誰,然後幫助他一筆資金用於競選活動。當然,這類投資是有風險的,因為候選人不必然選得上。這就像賣期貨,買的時候你並不能肯定這筆買賣賺了冇有。如果你挑上的阿誰候選人選上了,嗯,你的期貨投資就算是勝利了。他既然拿了你的錢來參選,下台了天然會回報你。比如你是做軍器買賣的,他上了台,就會生長武備,乃至策動戰役來回報你。但是,這內裡另有一個題目。那就是你給人家的錢隻是競選資金,實際上一分錢都落不進具有權力的人的口袋呀。前人說“千裡為官隻為財”,在你的這個買賣中,錢買到了權,但是權卻賣不到錢呀。以是這類體例還是比第一種體例廉潔太多了,真不愧是自在和民主國度的挑選……
“啊,中校。”羅布森試著換個角度來講這個題目,“您平時打獵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