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是如許,它們就必然會在人的骨骼上留下齒印或爪印,冒險者開端細心尋覓在骸骨上重新尋覓。但是,翻來覆去都冇有在骸骨上找到鬣狗咬過的陳跡,是以不成能是鬣狗吃了人的肢骨。
我俄然不曉得該如何答覆他了,他故事裡的那些死者,都是以被髮掘出的原始人頭蓋骨為原型締造出來。顛末考古學家的研討,各種跡象表白,這些原始人不是死於不測、疾病、更不成能是他殺,並且被同一部落的人殺死的。至於啟事,是食品缺失,為了活下去,他們不得不消石塊在背後偷襲砸死同類,然後用石斧石矛之類的東西解刨掉屍身,用來填飽肚子。考古學家已經有證據證明,在蠻荒期間,特彆是食品匱乏的期間,原始人確切會產生人吃人的征象。
他低著頭,聲音有種與春秋不符的感受,那種喉嚨陷落四十五度的降落性感的感受。
1936年的夏季,一個冒險者在一個山洞避雨時發明瞭三小我頭蓋骨,我們把它們稱為123號頭骨。這三個頭蓋骨儲存的非常完美,我是說,他們很標緻,但奇特的是,頭骨上總有一些裂紋和孔洞,看起來竟象是傷痕。
十七歲的殺人犯雙手做出倒塔形的手勢,心機學上說,這類手勢是一種肢體說話,代表著做手勢的人很自傲。他說道:“我講的故事是一件實在的故事,不是我設想出來的。”
肯定一個究竟最簡樸的體例,是舉出統統能夠的猜想,然後顛覆此中不成能的猜想,以後剩下的那一個,不管多麼不成思議,我都隻能信賴,因為除此以外已經冇有彆的能夠了。
我白了他一眼,眼神中充滿鄙夷的目光,語氣也有一些諷刺:“我如何冇聽過,我底子冇見過凶手吃了五小我的凶案!案子裡比東北虎還體格還大,能咬碎骨頭的鬣狗不成能存在。這個故事編的太離譜了!”
“呐,王警官,我不曉得考古學家給出的原始人吃人的事情是真是假,估計是實在的。我在想,第一個為了儲存殺死並吃掉同類的阿誰原始人,就是實際版的‘該隱’,人類的第一個行刺犯。以是……人類在原始社會,那種蠻荒期間,就已經學會殺人了,如許說能夠嗎?”
“你為甚麼會殺人?”我問他,我必然要問清楚這個題目,我實在想不明白,一個花季少年如何會走到這一步。
他在墜樓的過程中在想甚麼?回想疇昔對不起的人?為本身的罪過懺悔?或者是悔怨他殺?感覺還是下獄好一點?又或者是在仇恨這個天下?謾罵著逼的他走到這一步的人、事、物?我不是他,我問本身的題目我冇法答覆,也冇有了讓他答覆的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