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軒:“那十三枚硬幣……是如何回事?”
區啟之說的冇錯,他在雲城監獄下獄時,曾經用他的犯法天賦幫忙照顧他的監獄長破過很多案子。是以,雲城警局給他一個戲稱――“監獄裡的名偵察”!這個戲稱是對他的必定還是諷刺,誰也不曉得。不過,這些不首要,正如區啟之本身所說的那樣,老鼠永久變不成貓。
區啟之:“第一,我不是偵察,我是一個方纔出獄的前任罪犯。第二,既然我不是偵察,我管你為甚麼殺人?這類事交給警方便能夠了。我所做的僅僅是找出真凶,洗刷本身的懷疑,不讓王子軒這個胡塗警官把我抓起來便能夠。我的目標已經達到了。如果你非要讓我說的話,我能夠大抵的猜想一下,但是冇有甚麼證據證明你的殺人動機。你是一個超卓的販子,能讓你破鈔那麼錢去犯下行刺案的話,隻能夠是兩個啟事,第一,為了賺更多的錢持續充分你的錢庫,第二,為了守住你本身現有的錢庫。你是哪種?”
錢庫:“對,扯謊對我冇用好處,我為甚麼要跟你扯謊?再說了,殺人罪我都認下來了,送硬幣是我做的,我會不認嗎?”
錢庫:“區啟之偵察,你說我是凶手,那我為甚麼要殺那兩小我?”
……
區啟之墊著一塊泡沫板坐在台階上,悄悄地吸著煙,從監獄出來已經快十天了,他找不到在這個天下一點一滴的歸屬感。五年的風景,這個天下走得太快了,快到讓區啟之來不及追逐。
錢庫:“他說我打扮成快遞員把十三枚硬幣送入302的事情。”
王子軒(饒有興趣):“甚麼事?”
“我和你構造一個偵察社吧,你也看到了,我本身處理了102的密室,你有比任何人都體味罪犯的犯法心機。我們聯手,必然能破解好多好多案件。”說著,還用雙臂在空中比劃了一個大圓圈,表示好多好多的案件。